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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0-11-24 00:20:40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

  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按照9月23日省人民政府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将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14721.49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执法能力建设。各县(区、市)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需施策,查缺补漏,优先用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二、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2号)要求,加强痕迹管理,做好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县级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三、市(州)要加强对相关县(区、市)督促指导力度,做好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省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安排

  情况表

  2.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绩效

  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23日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05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011/t20201118_652954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