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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七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添加时间:2020-11-24 00:10: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南流江等河流污染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污染还加剧。南流江水质恶化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问题,但流域内相关地市推进整改工作重部署、轻落实,表态多、行动少,整改方案明确的各项具体措施均未按时完成。到2017年底,流域内需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10个工业园区仅完成2个;非法设置的1000余个入河排污口未按要求取缔关闭;已建成的6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晒太阳”。玉林市既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订支流污染治理方案,2017年市级治理资金投入较2016年减少61%。畜禽养殖污染是南流江主要污染源,但玉林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打折扣,而且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以致中央拨付的3650万元专项资金也被闲置8个月,截至2018年5月,禁养区养殖场清拆任务完成率不到10%。2017年,南流江水质大幅度下降,干流5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全部超标,国考横塘断面水质下降为Ⅴ类,2018年1—5月又进一步恶化为劣Ⅴ类。南流江水质恶化严重,不但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在任务考核时还得了较高分数。

  二、责任单位

  玉林市委、市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

  三、整改情况

  整改期间,一是多次以督促函、现场督查指导方式督促玉林市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博白县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至2020年9月底,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印发了发《广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治区(省)级考核验收销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广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级验收销号管理实施细则》(桂农厅发〔2019〕49 号)。三是指导协助北流市顺利获得60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南流江流域实现国家项目和自治区项目扶持全覆盖,南流江流域大县和福绵区、玉州区全面推广畜禽粪污利用第三方服务模式。四是专门建立有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度跟踪制度。主动跟踪南流江水质月度质量变化,推动支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等。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9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霍拥军、张艺馨和廖荣组成验收组在青山路办公区1613办公室对标对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一核查台账资料,验收组认为农业农村厅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工作符合整改销号要求,同意申请销号备案。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1月27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监督电话:0771-5829769。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70862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