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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天津市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政策解读
添加时间:2020-11-11 01:41:40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政策出台背景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9〕100号)、《关于延长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时间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第一批)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36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区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又报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复审。经复审,规定的贴息期内蓟州区等7个区共计13家生猪养殖企业累计产生的50230.70万元贷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贴息金额共计401.56万元(其中2019年度第一批贴息额306.78万元,2019年度第二批贴息额94.78万元)。

  二、政策要求

  请各区农业农村委收到通知后积极商区财政局,尽早尽快将资金兑付到场到户。

  另外,提前下达的2019年度第一批贷款贴息资金和生猪良种补贴结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兑付第二批贷款贴息。第二批贷款贴息待兑付资金,市农业农村委将商市财政局尽快解决。

  政策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度天津市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_13546/zcjd/202010/t20201023_3994901.html